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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清廉旅院】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(一)

日期:25-11-05 16:48(浏览量:次)

以案为鉴、以案明纪,牢固树立底线意识,不断涵养高尚师德,做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有”好老师。

一、南京师范大学一副院长婚内出轨其所带女博士的问题。

2025 年 2 月,一封关于“南京师范大学一学院副院长宋某婚内出轨其所带女博士”的公开信引发关注。当事人自称与女友相识于南师大校园,后来其参加工作,女友继续在学校读博。后来他发现博士女友在和他交往期间,和其已婚的副院长、导师宋某某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。2月25日,南京师范大学发布情况通报,经初步调查,学校研究决定,免去宋某某环境学院副院长职务,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,暂停一切工作。后续将根据进一步调查结果,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。

二、三峡大学教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问题。

2020 年 9 月,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图文在校讲授日语课程,影响恶劣。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三项规定。根据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等相关规定,给予郎某某停课、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处理,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、取消年度评优资格、扣罚绩效工资;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。

三、河南大学文学院教师侯某某性骚扰女学生问题。

2020年8月30日,侯某某借约学生到其办公室讨论问题为由,对该生实施了骚扰行为。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六项规定。根据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等相关规定,给予侯某某调离教师岗位、撤销文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、取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理;撤销其教师资格,收缴教师资格证书,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。文学院党政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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