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5日上午,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理工楼2514党员活动室集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院党总支书记陆德国领学并讲话,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。
陆德国指出:《条例》的制定和实施,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、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、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,具有重要意义。《条例》的修订和实施,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、新任务和新要求,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自我革新、自我革命、自我完善、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。同时要求: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化思想认识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把党的建设与学院中心工作更加紧密结合起来,把思政工作作为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,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;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方面,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、一起部署、一起落实、一起检查。二要加强学院党总支、党支部两级党组织建设,进一步规范“三会一课”等组织生活制度,强化两级组织效能,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;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,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,积极发挥党总支、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,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,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。三要完善用人机制,选优配强队伍。人才队伍建设方面,重点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人才强院战略,引进高水平人才,建设高质量、高素质师资队伍;不断优化和完善干部选用机制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实践锻炼,提升其各项能力和水平,将能干事、想干事、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岗位上来,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。四要深化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,积极开展“四史”教育,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。五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,积极吸收培养高学历优秀青年教师向党组织靠拢,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。
参会教师结合负责工作,畅谈对《条例》的认识,大家一致表示,此次《条例》的修订意义重大,要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,把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》与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结合起来,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聚焦主责主业、健全工作机制,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,提升基层组织的组织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