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 2024 年课程评估实施方案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》(教督[2021]1 号)、《枣庄学院课程评估办法》(枣院政字[2023]31 号)、《枣庄学院 2024 年度本科课程评估工作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推动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工作顺利开展,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,学院成立本科课程评估工作小组,针对本科生临近 1 学年开设的所有学分课程,全面落实课程评估各项工作。
一、工作组织
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工作组
组长:王满堂、李中军
副组长:韩建敏
成员:葛俸池、李莉、张艳如、董志鹏、郝雅、邹宇星、各专业负责人、各教研室主任
二、工作内容
1.课程自评
课程团队成员参照《枣庄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标准》,从课程团队组建、课程建设规划、课程大纲、课程资源建设、课堂教学、课程管理、课程建设质量、课程建设特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。
2.课程评估初步评定
各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组织人员调查各课程建设的情况和效果,初步认定课程评估结论,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3.复核和结论评定
学院评估小组检查和落实已评估课程的整改工作,对评估结论为“待改进”和“不合格”的课程,组织复评和质量鉴定。同时,督导落实已评估课程的改进工作,重点关注和指导“待改进”和“不合格”课程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梳理本科生临近 1 学年开设的所有学分课程。负责人:李莉,院办坐班人员协助,2024 年 4 月 18 日前完成。
2.《枣庄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标准》中二级指标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培训,主要涉及达成度计算及达成度报告;优秀课程达成度报告汇报。负责人:祝景彬,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-2024 年 4 月 24 日。
3.课程团队自评。依据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完成课程综合评价。负责人:各课程团队成员,2024 年 4 月 21 日前完成。
4.课程评估结论认定。根据课程实际情况,进行初步评定,并提出整改建议。负责人:各专业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,2024 年 4 月 28 日前完成。
5.复核和确认评估结论。对评估结论为“待改进”和“不合格”的课程,在组织复评和质量鉴定。同时,督导落实已评估课程的改进工作。负责人:学院评估工作小组,2024 年 5 月 6 日前。
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
2024 年 4 月